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开具收入证明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就教职工开具收入证明事项说明如下:
收入证明开具工作由劳资科负责。
教职工开具个人收入情况流程:
步骤一:在财务系统中进入“个人年度收入查询”;
步骤二:勾选所需年份,搜索后可得“个人年度税前收入”及各月明细数据;
步骤三:计算平均月收入(个人年度税前收入÷月数);
步骤四:按银行、金融机构要求格式填写收入证明并打印后,携带以上“个人年度收入查询”相关截图和收入证明纸质件,到劳资科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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