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劳资

    当前您的位置: 首 页> >> 办事指南> >> 劳资> >> 正文

    报销探亲往返路费流程

    2021年09月15日 08:50 本站 点击:[]


          为了提高探亲交通费”报账效率,探亲交通费报账流程由走“差旅费报销”流程调整为走“一般业务报销”流程,并且由线下报账调整为通过财务系统线报账具体报账流程如下:

    一、联系劳资科(何谢勇、吴峻屹,电话:3975029)授权项目经费。

    二、登录学校财务系统,走线上报账审批流程。经费项目为:探亲交通费,项目编号为:0351400110,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一:登录“财务报账系统”

    步骤二:选择“场景报销”

    步骤三:单击“添加项目(第一步)”,选择“探亲交通费”项目。

    步骤四:点击“添加费用”,选择“其他交通费用”。

    步骤五:点击“添加发票(第二步)”添加发票,填写“报销说明”,后点击“保存”,并点“上一步”返回上一界面,点“下一步”,在弹出的新界面再点“下一步”。

    (填写报销说明时需明确报销事由和探亲对象(是探望配偶还是本人父母),并注明是“已婚探亲”还是“未婚探亲”。填写范例:报销探亲往返路费,探望本人父母(配偶),未婚(已婚)探亲)

    步骤六:核对信息无误后,点“提交”走线上审批流程

    相关政策:

    在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均可享受探亲假路费报销。已婚人员每年一次探望配偶、未婚人员每年一次探望本人父母、已婚人员4年一次探望本人父母的往返交通费,由学校全额报销。教职工探亲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寒暑假期间探亲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上一条:开具收入证明流程

    关闭

                                                       

    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行政办公楼5楼   

    邮编:541199      

    Copyright © 桂林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