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职办〔2016〕162号关于转发《关于海外博士后办理转正定职意见的函》的通知.pdf
上一条:桂人社发〔2017〕4号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 下一条: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职条件
【关闭】
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行政办公楼5楼
邮编:541199
Copyright © 桂林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