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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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年05月14日 00:00 职改办 点击:[]

    各系、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43号)及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区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改〔20142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201312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手续除外)。201411日至1231日期间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一)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相关系列评审条件执行,评审条件可在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网页的职改文件处查阅。教育厅组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社会科学(高等学校)研究、自然科学(高等学校)研究、实验等系列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所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一般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破格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破格晋升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向教育厅提交推荐破格晋升专题报告,经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报送。

    (二)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计算到20141231日。教育厅组织评审系列的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4630日,桂林市评审的讲师统计截止时间为2014830日。其它系列统计时间按该系列的通知执行。

    (三)学校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稿),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教师范〔2005100号)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不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申报、推荐和评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五)为防范学历造假,除了扫描学历、学位证书之外,还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学籍档案查档证明作为证明材料,扫描放在学历证书电子档案模块中。

    (六)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理工类提交不超过6篇、文科类不超过7篇任现职以来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的科研论文(扫描全文)送审,并指定其中1篇作为代表作(以外文为代表作的,需要提供中文摘要及译文附在论文扫描件的后面),在“著作、论文登记表”(评审表表七)中注明。上报送审材料时论文代表作的专家鉴定不作统一要求。属于国外权威索引收录的论文,必须有相关收录证明。其他论文著作只需扫描封面、封底、目录及有论文摘要的第一页正文内容。

    (七)教育厅在去年高校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代表作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的基础上,将检测的范围扩大到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1.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C级;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B级;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A级。

    2.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
      1)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级: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2个必考科目(模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3个必考科目(模块);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4个必考科目(模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考5个必考科目(模块)

    22001年前(含2001年)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要求: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2个模块;申报评审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考3个模块;申报评审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考3个模块。
      
    3.符合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职改〔20044号)和桂职改〔20071号文件有关免试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条件者(见校园网人事处职改文件中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需将免试证明材料扫描到“学历证书模版”相应位置。

    4.参加今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已合格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申报人员,可提供网络打印的成绩单作为申报证明材料;外语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提供网络打印的成绩单及网站公布的合格文件作为申报材料证明。

    5.2014年起,自治区职改办将试运行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核查系统。申报人除提供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网络成绩查询证明材料外,还要登陆核查系统(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登陆)对本人成绩进行核查,确认达到要求,并将生成的核查码填入申报系统。

    (九)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直接申报不同系列高一职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先转系列(专业)评审。

    (十)原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可以按有关规定申报同一职级转系列(专业)重新确认评审,取得新岗位所属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可与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累计计算。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和本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取得本专业、本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后,允许申报评审其他系列(专业)同等次第二专业技术资格。

    (十二)重新确认评审或申报第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必须按所申报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原来评审的系列有职称计算机、外语要求并取得合格的人员,可不再参加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原来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需要补考,同时提交近5年来的业绩成果和论文代表作。

    (十三)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一年内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审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十四)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教育厅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定的16个学科门类99个一级学科名称申报,外语学科还应注明语种。选择学科必须坚持个人志愿的原则,并由本人填写在相关的表格中,推荐上报后不得修改。

    (十五)申报人员应参加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并提供合格证明作为申报材料。

    (十六)根据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正高级评审费450元/人·次、副高级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评审费150元/人·次。请申报人于69日至20日到学校收费室缴费。

    三、考核推荐要求

    (一)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的工作要求,考核工作由学校职改办统一协调,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由系部填写并签字盖章;教师职业道德、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由系部填写考核意见分别送宣传部和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考核由系部填写考核意见统一送教务科研处审核盖章;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及业绩成果由教务科研处考核;申报人的“五证”:即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证书等,以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等由人事处考核。各部门考核时必须审核验证相关材料的原件,并签署“双承诺书”。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执行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在学校审议推荐之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15个工作日。对公示的申报材料有异议的,用书面材料署真实姓名向学校职改办反映。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三)学校成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推荐。

    (四)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还须经过自治区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程序。答辩自述内容包括申报者专业知识、教学业绩和科研成果三个方面,个人自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同行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15分钟。外语学科的申报人须用外语自述和答辩。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高级及讲师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职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其他系列中级的申报按相关评审系列的评审要求上报。

    申报人员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系统个人申报版》(南宁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www.gxzr.com.cn,),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扫描录入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扫描的电子材料清晰可阅读),并分类制作电子档案:(1)学历(学位)证书模块: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的相应证明材料)、进修结业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外省调入职称重新确认文件、申请破格晋升审批文件等;(2)获奖证书及证明模块: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育教学科研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推荐材料(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由相关部门审核后再扫描放进其他证明材料处)、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及业绩成果考核材料等;(3)任现职以来论文和科研项目、成果及证明模块:理工类提交不超过6篇、文科类不超过7篇任现职以来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的科研论文(扫描全文)送审,需录入所发表期刊(论著、教材)的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全文扫描件(或论著、教材中本人撰写的主要章节1万字以内);其他论文及成果只需要录入封面、封底、目录和摘要页扫描件(300字以内);科研项目需提交立项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三个电子档案转换成功的PDF文件容量为:论文著作不大于 45M ,学历证书不大于 10M ,获奖证书不大于25M,要保证扫描的内容清晰可见。

    申报人材料由所在系部公示、审核推荐,报学校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再报学校人事职改部门。申报人对电子申报材料要认真填写复查,申报材料报送后将无法修改,漏报漏填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申报者个人负责。

    (二)报送学校职改办材料

    1.个人版生成的RPU数据(请不要双击打开数据)。

    2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包括近两年的考核等级)、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包括近五年的考核等级)、职称评审业绩成果统计表、近五年年度考核等级一览表等纸质和电子材料。文档名用姓名+内容命名。

    3. 学历、获奖、论文科研三个电子模块的证书原件(按顺序夹好,附上目录。其中学历模块中的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合格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请按顺序单独装袋)。

    (三)时间安排

    1.个人准备和系部审核推荐时间为 62前;

    2.学校职改办接收高级材料及审验材料时间为63-9日,逾期不再受理;

    3.系部及五大部门审核时间为610-16日;

    4.公示个人申报材料时间为617-24日;

    5.学校审议推荐及录入信息时间为625-27日;

    6.报送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时间为71-2日;

    7.报送市职改办审核时间为73-4日。

    请各申报人抓紧时间认真准备材料、各系部(部门)配合学校落实好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实施,以便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学校职改QQ群号76729040,请参加今年职称评审的老师加入。

    附件:

    1.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表

    2.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

    3.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

    4.职称评审业绩成果统计表

    5.近五年年度考核等级表

    6.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7.学籍档案证明

    8.高校(高职)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分类

    9.申报正高职务资格答辩自述提要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改办

    2014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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