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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13年08月19日 00:00 .. 点击:[]

    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19 【字体:
    各系党总支:
    2013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系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党性教育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教育,使广大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向毕业生党员发放《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注意事项》(附件1),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都能清楚地了解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各项内容。
    同时,各系党总支要把集中教育活动与关心毕业生党员就业结合起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就业指导服务,要关注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党员,及时了解和分析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帮扶和引导工作。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并做好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一)按照《发展党员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请各系党总支将毕业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入党志愿书》;2、入党申请书;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个人自传; 5、政审材料; 6、转正申请书;7、思想汇报;8、党校结业证复印件等。
    (二)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各系党总支应将其相关材料封装好,由毕业生本人签领带到用人单位党组织人事部门。
    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程序
    (一)5月23日至6月4日,各系党总支要求毕业生党员确定去向,务必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上级组织部门)的名称与转入党支部的名称(具体见附件2),以免因抬头错误导致组织关系无法顺利转入。
    (二)6月5日至12日,校党委组织部对各系党总支报送的《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进行审核。
    (三)6月13日至21日,各系党总支安排学生(写字较端正的学生)到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安排如下:
    (1)6月13日 政经系 中文系
    (2)6月14日 外旅系 物信系
    (3)6月18日 音乐系 数计系
    (4)6月20日 美术系 化工系
    (5)6月21日 教管系
    (四)7月4日,各系党总支将已签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2)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伍辉燕,2582838。

    附件:1.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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