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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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学校人事代理人员聘用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06日 00:00 组织部(…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字﹝20155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我校编外聘用人员中开展人事代理人员聘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对象

    已聘用在教师、行政管理、其他专业技术等岗位,且符合人事代理人员聘用条件的编外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工作业绩突出。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校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三)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编外聘用人员向所在部门(单位)提交申请考核审批表(可从组织部(人事处)网站下载,网址/~renshichu/)。

    (二)部门(单位)考核。用人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字201555号)的要求,对申请人事代理聘用的人员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资格审查,提出拟聘建议,并1120日前把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考核审批表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三)人事处审核。根据部门(单位)编制数,结合工作需要,对各部门(单位)申请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进行审核。

    (四)学校审批。

    (五)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邵志勇,联系电话:2582838

    附件: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考核审批表

    学校人事处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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