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和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出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国交〔2024〕3号)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教育厅选派计划
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项目:赴RCEP成员国攻读博士学位项目10名。留学期限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应为广西公办高等学校在职在编(含非实名编)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或“双高计划”建设项目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东盟非通用语种教师,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领域内有深入的研究,长期在教学、科研部门或管理岗位第一线工作,有针对性强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具备较好的外语语言能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具有学成回国为广西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赴RCEP国家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满4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申请时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或正与RCEP国家高水平大学进行联系。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学费(仅限攻读博士学位者)。奖学金资助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博士后研究和攻读博士学位者按照10万元/人/6个月/3个月预算拨款。
四、选拔办法
(一)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拔派出原则进行选拔。各单位、各部门应对选拔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出国留学必要性、回国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报名。
(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厅。
(三)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24年5月至6月组织专家开展联合评审和外语面试,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议后下发录取通知。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出国前行前培训工作。
各单位(部门)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人员遴选推荐工作。将附件《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派出申请表》填写好,发送至学校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zz521@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李老师、韩老师,联系电话:0773-3975028。
附件: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
目派出申请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