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广西中小学和
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9号)要求,结合我区教师培训改革发展实际,我厅决定在遴选推荐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补充我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人选范围。
推荐对象为熟悉我区教师培训工作,长期参与我区中小学、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区内外高等院校、教师研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行业企业的教师培训专家、学科专家与技术专家,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等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自治区相关教育领域改革发展趋势。
2.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
3.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培训经验丰富,学员反映良好。优先推荐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名校(园)长、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楷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特级教师,以及入选过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的专家。
4.能够认真、负责、高质量完成“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等培训教学任务。
(三)推荐人数及学科。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推荐学科(领域)详见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附件1)中的“填表说明”。
二、遴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个人填报《广西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家库参评人选推荐表》并申报。
(二)单位推荐。各地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择优遴选并向我厅推荐。
(三)省级遴选上报。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要求,我厅组织专家择优选取前30名上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四)公布名单。教育部、我厅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和遴选,确定专家库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教育部“国培计划”、我区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遴选推荐相关工作。
(二)请各地各单位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见附件1, 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xspzx@188.com。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方对专家培训教学效果的评估反馈,定期进行调整和补充。请各市教育局、有关院校(机构)核对专家库2013年已入库人员名单(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47.106.11.193/eductea/portal/index.do?columnCode=001),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国培计划”专家库已入库人员信息更新表》(见附件2),补充相关信息,将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6月25日前未进行信息更新视为自动退出。
(四)专家库供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各级教师培训时选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可根据培训项目需要,选聘专家库成员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可参照自治区级培训专家库建设要求,同步建立本地教师培训专家库。
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钟云,李泽江;电话:0771—5815491、5815406;传真:0771—5815401;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1609房,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
2.“国培计划”专家库已入库人员信息更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广西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培训
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
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
手机:
二〇二〇年
填表说明
1.第一部分“负责人”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或院校(机构)主管培训项目的单位负责人。“统筹管理部门”为本单位负责“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等培训项目统筹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2.第二部分“推荐专家”数量要求为: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院校(机构)推荐广西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家库参评人选原则上各单位每学科(领域)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相关院校(机构)推荐的本单位以外专家不低于1/2,幼儿园、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低于1/3。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幼儿园、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园)长不低于1/2。
原广西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专家库已入库专家不再推荐。学科(领域)名称参照下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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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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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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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综合实践活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高中信息技术、高中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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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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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师德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劳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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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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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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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部分“讲授专题”要求简洁、明确、突出重点,不超过25字。
4.第一、二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第三部分由参评人选填写,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汇总,装订成册报送。
一、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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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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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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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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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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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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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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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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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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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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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 教育部直属高校
□ 其他院校(机构)
□ 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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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部门
院校(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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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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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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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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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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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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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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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库参评人选汇总表
学科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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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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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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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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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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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幼儿园、中小学一线教师、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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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本单位专家
(院校、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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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家库参评人选推荐表
参评人选签名: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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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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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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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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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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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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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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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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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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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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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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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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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专题
(不超过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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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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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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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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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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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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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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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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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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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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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各种荣誉称号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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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工作经验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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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的培训课程,参与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设计、组织与教学等方面的经验与成效,不超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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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教师培训相关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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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领域,承担的课题、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教师培训相关的主要文章、著作等,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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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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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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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培计划”专家库已入库人员
信息更新表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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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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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专题(不超过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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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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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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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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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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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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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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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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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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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参与“国培计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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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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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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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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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专题或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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