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10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推荐。
请各单位(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符合广西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比条件的候选人各1人,推荐符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条件的候选人2人(行政管理、教辅人员1人,专职辅导员1人),并于2019年4月12日下班前将推荐简明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王老师,电话:3975028。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10号)
2.“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3.广西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10号)
附件2“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附件3 广西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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