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64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及兼职教师。
二、认定标准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须严格按照《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认定。
三、认定类型和等级
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按校内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两种类型开展认定,依据不同条件分别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双师型”教师。请各单位(部门)组织教师对照标准申报相应的等级。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申请认定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者,需通过广西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双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93.177.19/)进行注册和申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扫描相关支撑材料(图片大小不超过400K,格式为jpg或png)上传到系统。系统具体操作详见《广西“双师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高职版用户使用手册》(附件2)和《关于广西“双师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说明》(附件3)。
(二)学校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验证支撑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
(三)报教育厅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人事处汇总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我校参加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2018年10月26日前,申报人员需完成系统申报,10月29-30日到人事处师资科交验支撑材料原件。
(三)2018年10月30日前,各单位(部门)将《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4)(按高、中、级分类填报)报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23658564@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3975028。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广西“双师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高职版用户使用手册
3.关于广西“双师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说明
4.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1桂教师范〔2018〕6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西“双师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高职版用户使用手册.pdf
附件3关于广西“双师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说明.docx
附件4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