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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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15日 15:29 人事处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186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已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20185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桂人社发〔2016〕44号)(附件1)规定的条件。其中,申报人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聘用到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执行正高职务工资之月起算,截止到2018年12月。申报人员的业绩、项目成果、奖项等获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核准表》(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个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的工作业绩简况(500字左右)。

    (二)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推荐人选。

    (三)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评审。

    四、材料要求

    个人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核准表》(含电子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含电子版)。

    3.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项目成果、获奖证书、职称证书、聘文、现聘岗位登记表或工资表等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放置在一个PDF文件中,同时附上证明材料目录,原件交学校人事处审验。其中聘文、现聘岗位登记表或工资表等材料可到人事处查询。

    4.个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的工作业绩简况(500字左右)(含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申报者请于6月20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干部人事科。电子版请发邮箱rsczzb@163.com

    2.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干部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3975030。

     

    附件:  

    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6]44 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核准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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