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201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各系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党性教育工作,使广大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把党性教育活动与关心毕业生党员就业结合起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就业指导服务,做好帮扶和引导工作。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整理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转移。
(一)按照《发展党员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应将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材料如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谈话考察材料、调查材料、综合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公示情况、推优材料等等。
(二)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也应将其相关材料封装好,由毕业生本人带到用人单位党组织人事部门。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日程安排
(一)6月9日至6月13日,各系党总支要求毕业生党员确定去向,落实好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上级组织部门)的名称与转入党支部的名称,并将初审后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14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mail.glnc.edu.cn)。
(二)各党总支要向每位毕业生党员发放《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注意事项》(附件1),确保他们清楚地了解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各项内容。
(三)6月14日至15日,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系党总支报送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进行审核。
(四)6月16日至20日,各系党总支安排学生(写字较端正的学生)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安排如下:
(1)6月16日 政管系 中文系 物工系
(2)6月19日 数计系 化药系 教育系
(3)6月20日 外旅系 音乐系 美术系
(五)6月30日前,各系党总支将已签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2)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钟坤,2582838,13977316115。
附件:1.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