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协助做好“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推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6﹞431号)精神,由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广西日报社、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开展寻找“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活动,评选出10名“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在今年教师节前夕进行表彰。为协助做好“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
二、推选标准
遴选人员的事迹要典型、有代表性,能彰显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推选程序
(一)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推选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在全校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提名推荐1名候选人,于2016年7月7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推荐表纸质版报送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周怡希,联系电话:2580331。
(二)学校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1名。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参加遴选。
附件:
附件1.关于协助做好“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推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6〕431号).pdf
附件2.“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推荐表.doc
学校人事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