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3]680号)精神,请做好宣传和申报工作。详情请查看附件教育厅通知。
各项目申报材料请于该项目网上报名申报截止前7天提交到人事处。
附件:教育厅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和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