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基层党建
手机信息系统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广西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桂组办明电〔2013〕2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2012年9月至今新任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手机号码;
(二)2012年9月至今新发展党员的手机号码;
(三)2012年9月至今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手机号码;
(四)拟在2014年培养成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
(五)需要从手机信息系统中更新或删除的手机号码。
二、采集方法
(一)请各党总支(支部)认真按有关要求填写《广西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号码采集表》(见附件)。
(二)请在备注栏注明需要更新或删除的号码。
三、有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手机号码采集表准确填报各项信息,确保手机号码等信息不遗漏、无差错。
2、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各环节安全保密管理,确保手机号码不泄露、不被冒用和盗用。
3、请各党总支(支部)于10月28日前将采集表以U盘拷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学校组织部。联系人及电话:伍辉燕,2582838。
附件:广西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号码采集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