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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8月02日 21:34  点击:[]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6日至4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29日,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按照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一)强化认识,统一思想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有材料组、督查组、宣传组三个工作小组,适时督促、宣传、总结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精心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推进发展的过程,保证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各二级单位也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明确第一责任人,做到一把手重点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二)明确措施,落实责任

    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5个方面的13个问题和4条具体建议,学校印发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包括5大方面内容的13个整改项目,共涉及29个整改要点(整改具体问题)和102项整改措施(任务),提出近50项需要修订或新增的规章制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加强督查,确保效果

    整改方案下发以后,学校相关领导和责任部门按照学校总体部署,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积极落实整改任务。学校党委和纪委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组织各牵头责任部门建立了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党委办公室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列入了党委督办的重点内容;督查组对各单位、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宣传组及时宣传通报了学校整改工作的情况、进度和成效等,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截止2016年6月27日,对巡视组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已完成或已落实整改任务55项,部分完成或正在进行的29项,未完成18项。制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3项。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通过整改,学校党委明确: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今后工作的主线,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严格党建责任落实,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1.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学校党的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印发了《关于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学校完善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界定了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不同职能,有效克服了党政职能分工模糊、运行机制紊乱的弊端,进一步理顺了党政关系。制订完善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了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提升了学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力度。按照《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印发了《中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是着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在实处。组织全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建立了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印发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加强责任意识,督促全校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6年全校理论学习计划,增加中心组学习次数,原来每年安排4次集中学习,2016年拟安排5次集中学习,其中安排2次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学习教育。截止2016年6月已组织了两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密切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认真学习、剖析思想、充分讨论、深挖根源、红脸擦汗、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了以学习促党建,以党建促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学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共举办专题讲座10场,学校领导班子共讲党课12场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30余场,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1次,组织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重温红色记忆,牢记时代使命”主题党日活动1次,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树立党员清风正气,强化党员宗旨观念。

    2关于学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学校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了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印发了《中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保证了学校纪委的集体领导作用;印发了《中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功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坚持运用好“四种形态”,做到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抓出常态。结合信访件处理和督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强化纪律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作风建设,认真按照《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评价体系》,继续全面检查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弛而不息反对“四风”。

    三是落实制度、加强预警、严格执纪。落实好领导干部约谈、诫勉谈话制度,对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与考评机制,坚持立德树人,倡导“廉洁从教”,杜绝教职工违背师德师风问题的发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任审计制度,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加强信访件的处置和对重要问题线索的查办。对巡视组移交的7件信访件进行了系统梳理研判,目前已全部完成初核,正在按信访规定作相关处理。对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努力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结论。

    (二)学校内部管理方面

    通过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管用”的良好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1.关于“基建项目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决策机制。过去学校因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决策机制不够规范,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导致了一些基建项目管理较粗放。通过整改,学校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不断完善学校内部决策机制。制定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明确了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上会流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制度要求,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意识。

    (2)严格程序,切实规范基建项目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加大对已竣工基建项目一些不规范程序的情况调查,掌握实情。针对“甲山校区风雨操场工程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甲山校区综合教学楼项目存在中标价比投标清单价高、违反合同约定多付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项目的招标合同、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相关材料显示,甲山校区风雨操场工程项目招投标均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程序进行。2011年6月学校按规定报批甲山校区风雨操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手续,按程序确定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根据评标结果与第一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和附加条款。经查,学校甲山校区综合教学楼项目中标价格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存在中标价高出招标清单价的问题。

    二是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规范基建工作程序,规避廉政风险。学校在原有制度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竣工结算、决算管理制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基建管理办法》等文件,以保证基建工作程序合法合规,严谨规范,避免基建项目管理粗放问题的再度发生,在工作程序的各个环节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3)严格工程项目概算,加强基建资金管理。经学校有关部门查实:学校甲山校区风雨操场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基处理、设计变更、签证等工作增加了一定数量的工程费。施工过程中,学校按施工进度按月拨付工程款;项目竣工后,学校按“完成预算内工程量支付80%,完成增加工程量支付60%核算”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学校已于2015年6月23日按规定将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报桂林市财政性投资决算评审中心,目前评审中心尚未出具正式评审意见。

    为避免超概算现象的再次发生,学校强调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要吸取经验教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重视工程定额的制定与管理,提高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4)加大对尚未验收即使用,留下安全隐患项目的整改力度。对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综合教学楼和图书馆基建项目,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更换不合格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学校正在组织甲山校区综合教学楼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影响图书馆验收的排污、保温(环保)工作也正在办理之中。

    2关于学校收费管理不严格,存在靠教吃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经营性收入管理。学校组织开展了“经营性收入”收支情况的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学校各单位填报收支情况,建立完善收缴管理制度。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学校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经营性收入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性收入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对社会服务性收入分类管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将出租国有资源(如场地、门面)、利用技术等优势开展社会服务(如举办培训班)等取得的社会服务性收入,统一纳入学校管理。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会服务收入分配和使用管理管理办法(暂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国培”“区培”等服务性收入项目的成本测算,完善项目的预决算,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经费,避免“靠教吃教”现象。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社会服务性收入分配方案,严格控制人员支出比例。

    三是加强对二层单位收支管理和监督。针对2015年自查发现的图书馆坐收坐支设立“小金库”问题,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校纪委开展了专项清查,对图书馆“小金库”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于2015年9月给予负责人免职处理。为吸取教训,重申纪律,2016年学校再次下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各二级单位2015年以来各项资金的收支数额、2014年底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以及各项经营性收入情况再次进行了专项检查,没有再发现违规现象。通过各单位对照自查自纠和检查组按程序进行重点检查,各二级单位进一步了解了“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及相关政策规定,并按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建设。

    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修订完善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增强了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针对性、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制作了完整的报账流程图,以简洁的文字图像完整展示了报账流程,给教职工以直观的报账步骤指导。其他相关财务制度正在修订完善中。

    3关于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学校成立了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多次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工作推进会,部署落实资产清查各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目前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基本完成,形成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已上报桂林市财政局。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盘活资产、资源优质配置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印发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办法(暂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设备和家具管理办法(暂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暂行)》等,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转让、处置等办事流程,逐步形成用制度管资产的长效内部管理机制,消除廉政风险。

    4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出台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结题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出台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对部门(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职责、经费管理范围、配套办法、开支范围、使用管理、购买的设备、器具和图书资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对以前利用科研经费购置而未入库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入库管理。

    二是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由教务科研处与财务处共同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表》,认真核定经费开支科目、金额、详细支出计划,严格按合同书、经费使用计划执行。财务处按科研项目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加强科研经费核算及报销审核,有效杜绝了“材料费和出版费超预算”、“明细支出科目核算不规范”、“调研支出凭证不全”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强科研项目业务培训。组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项目承担部门)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国家、自治区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学习学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文件,指导项目负责人如何填写《项目合同书》和编制《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表》,规范项目经费预算与经费使用等。

    (三)领导干部作风方面

    加强调研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了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的意识,确保学校工作任务全面贯彻实施;建立了党委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坚持谋划全局、把握方向、靠前指挥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发展专项问题的顶层设计和常态化研究,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加快学校改革发展步伐。对各级干部的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有力遏制了“为官不为”等不良现象。

    二是强化基层单位的责任担当。积极落实《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管理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级单位经费划拨及管理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绩效考评办法》等综合改革文件,深化校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校系责权利关系,明确基层单位的责任范围,激发各单位转型发展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形成以改革促发展,以实干见成效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对基层的调研与指导,增强领导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坚持执行校领导值班制度、接待日制度和下基层调研制度,聚焦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共计65人次,有效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甲山校区部分教工宿舍房产办证问题正在努力解决;新校区青年教师公寓正在建设之中,同时责成资产管理处拿出方案,调整现有房源,尽力解决青年教师的生活及办公条件问题;学生宿舍热水供应不足的问题已得到了解决等。

    2关于有的部门执行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追究责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严格实行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强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力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纪检监察部门改进了监督检查办法,监察干部轻装简行,对各职能部门进行临时突击检查,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多次反复督查,使各项决策落在实处。党委组织部对部分力量薄弱的岗位进行了人员充实,对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以及群众意见大、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进行了调整。整改以来,共调整交流干部11人次,优化了干部的配备,增强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考评制度,建立奖惩机制。修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教辅、后勤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使绩效考评制度更系统、更合理、更具实效。制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修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请假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与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此外,将制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职能部门工作作风建设暂行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有效提升学校各部门的执行力。

    三是强化中层干部的监督考核与培训。拟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实施细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考核,对部分干部出现的“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及时提醒、函询、诫勉,有效杜绝了“有章不循”、“监管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

    3关于学校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凝心聚力谋发展。通过校园网、工作通报会等形式,宣传和传达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临桂新校区建设、升本等重点工作的最新动态、工作亮点和主要成效,增强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信心,增强了他们归宿感和自豪感。制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晋级暂行办法》,修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激发教师工作激情和活力。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认真兑现各项待遇,教职工的待遇逐年提升,进一步增强教职工获得感。深化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激发二级单位转型发展的积极性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是引进与培养并举,关心爱护高层次人才。积极落实《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修订)》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管理办法(修订)》,在工作生活、成长发展各方面,为高层次人才创造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新出台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拟定《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草案),增强领导干部的人才意识,密切与各类人才的联系,营造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制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实施办法》,促进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

    三是积极营造教学研究与改革氛围。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积极推进广西基础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项目、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研究工作,调动教师关注教育教学发展,催进成果产出;指导教师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广西科技基金项目,调动教师申报科研项目积极性;通过广西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广西社会科学重点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等,充分调动教师多出精品力作,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学术创新;通过聘请徐高潮等区内外专家讲学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教学科研氛围。借助学校社科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充分运用座谈会、研讨会、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烘托学术氛围。

    (四)组织纪律执行方面

    坚持原则、弘扬正气,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强化干部工作全程纪实。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和制度建设,切实增强纪律执行的自觉性。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规范、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扎紧用人权力的笼子。制定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机关职能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修订完善《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校中层干部任用使用制度,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关、程序步骤关和人选考察关,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数据,推进干部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干部职工基本信息核实核准工作,对全校干部职工“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审核,建立干部职工档案数字信息系统。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全记录制度,全面记录干部选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形成较完整的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资料,为干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三是强化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有规必依、执规必严。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封官许愿,严禁采取跑官要官等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制订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学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实施《学校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实施细则(试行)》。从严肃填报纪律、开展抽查核实、抓好重点抽查、加大处理力度等四个方面强化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监督。根据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抽查核实结果处理的相关规定,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根据问题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方面

    学校党委加快推进发展步伐,努力实现建设目标,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把师生关注当作镜子,把群众满意当作标准,以真改、实改、彻底改的决心,扎实抓好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1关于学校升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凝心聚力实现学校升格转型目标。近年来,学校始终把升本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经努力,积极争取到桂林市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大力支持,目前学校升本工作已列入《桂林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领导也多次到学校调研,并表示对学校升本工作将给予大力支持。学校正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桂林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紧做好举办本科教育的有关准备工作。

    二是加快临桂新校区建设步伐。2010年,学校选址临桂新区建设新校区,目前第一期工程已于2015年底开工建设,各项工程进展顺利,近一半单体建筑已封顶,校园道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即将进场施工,计划2016年底第一批师生入驻临桂新校区。新校区的建成,将极大地拓展办学空间,较好地改善办学条件,对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是加强内涵建设,夯实办学条件。启动“升本”工作以来,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内涵建设,认真对照本科院校设置的评估指标,在校园基本建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图书资料等方面都加大了经费投入,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实力显著增强。2016年上半年,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6个本科培育专业所在系赴海南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等区内外新建本科院校考察调研,获得了兄弟院校升本的宝贵经验,对升本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目前,学校正在进一步做好“升本”可行性论证、6个首批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编制,并对照升本达标要求加大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图书采购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升本目标。

    2关于教工宿舍楼所有权证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于主客观原因,我校甲山校区市场运作房产权证办理迟迟得不到解决,新一届班子到位后多次召开校长办公会、党委会专门研究做出了相关决定,落实专人负责专人办理申报工作,于2016年3月收集整理247户教职工住房相关资料报市房改办,待批后再上报自治区住建厅批复。另外,信义校区4套教职工住房和2个门面产权证办理,已于2016年5月协调开发商补缴齐了各种款项,完备了所有的相关手续,10月份前即可办理完成产权证。

    三、下一步整改思路

    经过2个月的努力,我校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巡视整改不是一阵风,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后工作中,学校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严字当头、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善始善终,确保改全面、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明晰责任分工为重点,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推动学校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更好地领导、执行和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班子其他成员、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校内部管理

    以学校章程正式文本为依据,加快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全面清理现有规章制度,查遗补缺、充实完善。健全考勤管理和处罚制度,细化各单位内部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设计,使制度建设的过程成为领导班子谋划、推动学校科学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

    进一步优化干部选任机制,注重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切实做好中层干部的专题化、系列化培训工作。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完善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适时开展专题工作沙龙,推动“双联系”制度落地。健全干部管理体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专项整改

    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上下联动继续推进专项整改。继续集中力量抓好基建项目监管、收费管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教职工宿舍楼所有权证问题等专项整改治理工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我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今后,我校将继续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整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结合起来,与综合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结合起来,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优化选人用人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校风师风学风,抢抓发展机遇,为推动学校早日实现历史性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3—2823285,邮政信箱:广西桂林市信义路21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41001,电子邮箱:dangban@mail.gl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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